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得到消息,为了能进一步促使厦门会展业高质量地发展,我市开启了2025年度品牌展会以及潜力展会的申报工作,对于那些获认定的项目,会分别给予品牌展会10万元、潜力展会5万元的一次性定额奖励,获评单位需要积极去使用“2025年度厦门市品牌展会”“2025年度厦门市潜力展会”称号。
据悉,申报有着如下条件要求,2025年度于本市举办的不同类型展览会在申报范围内(涵盖综合展览、经济贸易展览、专业展览、博览会及展销会,书画摄影展、成就成果展、订货会等不在此列),需定期举办过三届以上(往届举办地并不局限于厦门,从第四届起才能够进行申报),就展览面积而言,品牌展会每届展览面积不得少于2万平方米(含该面积),潜力展会每届展览面积不得少于1万平方米(含该面积),申报单位应当是展会主办单位或者是主办单位书面委托的单位,政府主办的展会能够由承办或执行单位代为申报,若存在多个承办、执行单位,应当由各个承办单位协商一致后委托其中一家单位提出申报,并且要出具委托协议,展览期间不能出现因安全事故、知识产权纠纷等不良事件而被行政机关予以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主办单位没有被信用管理部门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申报项目名称需为展会全称,同一主(承)办单位在一年之内举办多个名称、主题相同或者相似展会的,要选择其中一个展会来提出申报,申报单位必须依据《厦门市2025年度品牌展会自评表》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明确选择申报 “品牌展会”或者“潜力展会”类别。
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是此次申报工作的受理时间。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2026年第一季度拟定出2025年度厦门市品牌展会10个、潜力展会10个的,是市商务局(会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