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一般情况下,企业的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不需要实际缴纳,比如说,注册资金为1000万,注册时不需要实际缴纳1000万。
有产权证明,认缴就好。
也就是说,当经营范围涉及到人民健康、财产安全等经营范围的话,都要求实缴出资,其在工商登记时需要一次性足额出资。
除此以外的其他行业,都实行认缴制,即就算注册资本填写了1000万元,但只需在经营期限内足额出资即可。
扩展资料:
《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
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交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公司注册一般都需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资金,有人好奇贸易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由于公司法已经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对贸易公司的注册资金可以由投资人自行协商确定。
那么,贸易公司注册资金是多少?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贸易公司注册资金是多少 贸易公司注册资本起步标准是没有限制的,注册资本现在实行的是认缴制度: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二、贸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1.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
2.必须要有注册资本。
新《公司法》规定,贸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
4.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性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F票。
5.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6.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也可以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办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7.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不设。
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8.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
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照片。
9.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权利与义务等内容,报工商局审批并备案。
10.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照片。
三、贸易公司注册资金需要实缴的吗 不需要实缴。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贸易公司注册资金是多少的相关内容。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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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不需要实缴。
企业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认缴就可以了,但必须在限定的期限内缴纳认缴的资金。
而且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都是认缴制。
股东也只需要以自己认缴的金额为限承担责任就可以了。
公司工资制度的内容具体如下:1、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2、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3、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4、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5、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工资管理岗位职责具体如下:1、熟悉有关工资方面的政策,熟悉院内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2、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全校各类人员的工资调整工作,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
负责工资通知单的编册、装订和保管工作;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扣款工作,以及各种税收电报工作;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及学校涉税事项的税务管理;5、认真做好工资等发放统计工作,运用计算机对收费和发放分进行汇总、管理,及时整理、更新有关数据,提高工作效率;6、完成处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综上所述,如果约定了工资发放日而却违反约定20号发则属违约,如果平日都是按期发放只是一次或少许几次因其它正当原因而延期发,且说明原由的则法律允许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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